关于举办第二届山东省中小学
微电影大赛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响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影视教育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鲁教监管函〔2023〕7号),现面向全省中小学举办2024年第二届山东省中小学微电影大赛,引导学生学会用视频讲故事,用视频传达思想。
一、大赛名称
山东省中小学微电影大赛
二、举办时间
2024年7月10日—12月31日
三、组织单位
支持单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齐鲁影业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济南微电影行业协会、山东省东方少昊文化研究中心
青苹果微影工作室、山东司邦得制药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山东思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参赛对象
山东省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在校学生。
对省外中小学生参赛专设奖项。
五、倡导创作
鼓励AI人工智能技术在微电影创作中的应用。
六、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须是未曾公开发表的作品。
2.参赛作品须是原创。
3.作品时长1-3分钟。
4.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p,文件限350M内,画面比例16:9或9:16。
七、评审标准
(一)内容标准(80分)
1.主题明确,健康。(20分)
2.剧情完整,具有开端、高潮、结局。(20分)
3.故事性强,情节紧凑,有较强感染力。(20分)
4.表演自然,符合剧情人物角色特点。(20分)
(二)技术标准(20分)
1.画面清晰度达1080p。(10分)
2.台词、音乐清晰。(10分)
八、奖项设置
(一)作品奖: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二)单项奖:创意奖、表演奖。数量不限,达标即奖。
(三)指导奖:颁发老师指导奖,限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
(四)组织奖:颁发学校组织奖,参赛作品超过30部,且有作品获奖。
九、注意事项
1.学生是创作的主体,是主创人。家长或老师起指导作用,不可代替创作。
2.本大赛不收参赛费,禁止任何人员向学校和学生收取参赛费用。违规投诉举报电话:13205313005。
3.大赛组委会有权对投稿作品无偿用于各种形式的宣传展示播放。
4.报送参赛作品中不得展示创作者身份,以方便评奖。
5.剧组人员和学校信息在作品申报表中填写并与作品一起提交。
6.赛事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十、作品报送
参赛作品报送时间:7月10日-10月10日。一般由学校统一安排,组织报送。
无指导教师的同学可自行申报参赛。
小学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sdszxxwdyds@163.com
初中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jnswdyhyxh@163.com
高中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sdsgzwdyds@163.com
十一、专家评审
1.济南市微电影行业协会牵头成立初级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初评,按获奖名额的120%划定初级入围作品。
2.中小学评委团是由100家中小学校长为代表成立的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初级入围作品打分,按获奖名额的110%划定中级入围作品。
3.由大学专家教授组成的大赛评委会负责终评,根据中级入围作品名单按获奖名额的100%确定大赛获奖名单,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十二、组委会服务
大赛设组委会秘书处,为大赛提供服务及咨询。
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 董老师13606419730
济南市微电影行业协会:张老师13205313005
山东省中小学微电影大赛组委会
2024年7月10日
|